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隆安县人民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2017年8月3日就法院档案数字化及环境控制系统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法院档案数字化及环境控制系统服务项目【FW(CZ)2017042JLA】。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法院档案数字化及环境控制系统服务一批;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
广西招标网(http://www.guangxibid.com.cn/)
2017年7月24日
四、磋商日期:2017年8月3日
评审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南宁市纬武路165号一楼评标室);
磋商小组成员名单:陈彦彦、倪康年、吴晓武(组长)。
五、成交信息:
1.���交供应商名称:桂林日报印刷厂;
2.成交供应商地址:榕湖北路1号;
3.成交金额:(大写)肆拾玖万伍仟元整(小写¥495000.00元);
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六、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隆安县人民法院
地址:南宁市隆安县城厢镇文塔路65号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771-6526272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址: 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 0771-2753638
3.监督部门:隆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1-6531019
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隆安县人民法院或受托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附:1.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采购人:隆安县人民法院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7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