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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04国道泗县段一级公路改建交通监控工程SXZBCG-H2018-116A中标公示

2018-04-27 来源: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招标

G104国道泗县段一级公路改建交通监控工程成交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G104国道泗县段一级公路改建交通监控工程

项目编号:SXZBCG-H2018-116
招标方式:单一来源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中汇建银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示发布日期:2018年 04月26日至2018年5月6日
成交人:杭州海康威视安防设备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8800000元

供货期:40日历天
评标专家成员名单

抽取专家评委:谢飞(随机抽取)、袁媛(随机抽取)、夏红岩(随机抽取)、

招标人: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联系人:孙队长
联系方式:15955752892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中汇建银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或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3866694445。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泗县财政部门投诉,投诉电话0557-7025545。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安徽中汇建银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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