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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远程视频提审设备采购

2018-06-12 来源:深圳市东方招标公司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受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委托,就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远程视频提审设备采购(招标编号:1243-456OTC1811005)项目进行了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于2018525发布招标公告,201867开标、评标。
本项目“评标和定标实行分离制度”,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定标方法采用“自定法”。采购单位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候选中标供应商中自行选择确定1名中标供应商,结果如下:
一、资格核查内容
依据招标文件第Ⅱ卷 第六章 评标办法 表1:《资格证明审查表》

序号 内 容 审查标准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相关经营范围。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通过/未通过
2 投标人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 通过/未通过
3 投标人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5年4月开始起算,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 通过/未通过
4 投标人在政府采购项目中,近三年内(自2015年4月以来)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和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通过/未通过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否/是
  结论 合格或不合格

二、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及资格核查结论

投标供应商名称 投标总价
(人民币/万元)
资格核查结论 备注
深圳市齐普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0.2043 合格 /
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73.4140 合格 /
广东科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73.8951 合格 /

三、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

序号 候选中标供应商名称
1 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 深圳市齐普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 广东科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四、本项目评审专家名单

杨旭、姚电、曾强、欧仁庚、王明福

五、经评标委员会推荐,并由采购单位自行选择确定中标供应商情况如下:

中标人名称 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主要中标
品牌型号
彩晨MOR80、奥特兰科HD9-0804
中标人地址 北京市海定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21层C2301、C2302
数 量 一套
中标金额 人民币柒拾叁万肆仟壹佰肆拾元整(¥73.4140万元)

为体现 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现对以上 采购结果公示三日。

采 购 人: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人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浪腾路梦诗工业厂区C栋
采购人联系人:蔡主任
采购人电话: (0755)21016800
招标机构: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黄晓慎、张斐、保海防
联系电话: (0755)82949789
传  真: (0755)82949008
电子邮箱: szsotc@163.com
公司网址: www.sz-otc.com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座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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