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漯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委托,就漯河市交警支队高速公路摄像头配电工程(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竞争性磋商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磋商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1.1项目名称:漯河市交警支队高速公路摄像头配电工程(二次);
1.2采购编号:漯采磋商采购-2018-38;
二、磋商项目简要说明:
2.1磋商项目采购内容:京珠、南洛高速公路增加电子显示屏、原供电线路扩容更换;
2.2项目地址:漯河市境内;
2.3工期:30日历天;
2.4投资金额:约30万元;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符合合格标准;
三、竞争性磋商公告媒体及日期:
于2018年07月11日至2018年07月17日分别《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四、磋商信息:
4.1磋商日期:2018年08月02日8时30分
4.2磋商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漯河市嵩山路东支与嫩江路交叉口西北角工商联大厦九楼)
4.3磋商小组成员名单:李树旗、尚可可、唐晓辉
五、成交信息:
成交人:元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价:300800.00元
工期:30日历天
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符合合格标准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漯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395-3196188
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漯河市郾城区名仕公馆5号楼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395-3319099
监督单位:漯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监督电话:0395-3150223
本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相关附件: 漯河市交警支队摄像头配电(二次)中标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