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安吉县公安消防大队
二.采购项目名称:安吉县公安消防大队指挥中心改造电子大屏等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HXCG-ZF-2018-040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8月15日
七.定标日期:2018年9月4日
八.中标结果:
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中标人 |
中标价 |
备注 |
1 |
电子大屏等设备 |
1项 |
湖州先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550000元 |
|
九.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陈志强、施和平、盛加炳、潘赵荣、何来春
十.其它事项: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个工作日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安吉县公安消防大队
联系人:吴泽杰 联系电话:18257272798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自锌联系电话:0572-5601677 传真:0572-5601397
地址:安吉县递铺镇天目中路771号三楼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安吉县财政局
监督投诉电话:0572-5302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