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购人名称:常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二. 采购项目名称:常山县行政服务中心升级改造弱电项目
三.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四. 项目概况: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1 |
常山县行政服务中心升级改造弱电项目 |
1 |
项 |
145万元 |
五.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六. 采购人申请理由:
依据衢州市人民政府政务督查通知单[2018]3号文《关于交办全面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暨“无差别受理”任务清单的通知》要求:建立“无差别受理”工作机制推进市县一体化。常山县参照市本级的模式实施办事大厅“无差别受理”改造升级,且要求5月份投入使用。因项目实施工期较短,为保证本项目能够在市政府工作督查要求时间内快速顺利完成,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招标。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常山分公司服务领域包括基础通信、系统集成、网络安全、视频会议、视频监控、综合信息咨询等。该公司在常山县域内承接了多家单位信息化建设项目:常山县政府大楼电子政务网综合布线、常山烟草公司大楼综合布线、检察院、公安局等综合布线。原常山县行政服务中心大楼的综合布线由该公司施工,本次采购为确保大楼整体的系统功能协调统一,要求必须了解大楼原综合布线的布局、管道位置等情况,升级改造不影响整体系统功能发挥;且常山县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的办公网络为电子政务网的扩展,电子政务网是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常山分公司承建、运营及维护,由该公司承接本项目能够顺利、及时完成,保证项目工期及项目的正常运行,降低成本,满足本次采购需求。因此,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条件及《浙江省政府采购服务采购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新的承接主体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会导致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的”条件。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供应商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常山分公司。
七.拟定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常山分公司
八. 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序号 |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1 |
施堂红 |
高工 |
常山县检验检测研究院 |
2 |
王绍波 |
工程师 |
常山县服务业办公室 |
3 |
熊晓群 |
高工 |
常山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九. 其它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常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郑小琴 联系电话: 13656702033
采购代理机构:衢州联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华丹 联系电话:0570-5013088
地址:常山县天马街道白龙路10-1六楼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机构:常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0570-5022212
地址:常山县天马街道定阳北路415号
常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衢州联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