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就“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安防监控系统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CCDG2018Z054-CG)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CCDG2018Z054-CG
项目名称: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安防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贺志钢
联系方式:18004449969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长春市双阳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佟鑫13756861841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院内安防监控系统,包括新建安装设备及原有设备升级(详细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双阳区建龙花园5号楼110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贺志钢18004449969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9月25日
中标日期:2018年10月16日
总中标金额:39.2442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中标人和中标金额
中 标 人:吉林省金祥监控设备有限公司
信用代码:91220104073633626C
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1128号欧亚科技城9501室
中标金额:人民币;大写:叁拾玖万贰仟肆佰肆拾贰元整;小写:392442元;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0.5886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政府采购法
评审专家名单:
李向群、刘彤、吕迪、张淑范、王晓春。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二、项目概况:院内安防监控系统,包括新建安装设备及原有设备升级。(详细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范围:上述项目的购置、安装、调试、运输、验收、维修服务和正常运行所需备件及专用工具等。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三、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8天内完成全部供货及安装服务。
四、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9月25日
五、定标日期:2018年10月16日
六、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李向群、刘彤、吕迪、张淑范、王晓春。
七、中标人和中标金额
中 标 人:吉林省金祥监控设备有限公司
信用代码:91220104073633626C
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1128号欧亚科技城9501室
中标金额:人民币;大写:叁拾玖万贰仟肆佰肆拾贰元整;小写:392442元;
六、其它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