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西藏消防总队全区消防专用网2018年度租线费项目,现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74号令)有关规定,对本采购项目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内容
项目名称:西藏消防总队全区消防专用网2018年度租线费
采购内容:消防专用网2018年度租线费
二、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西藏消防总队全区消防专用网2018年度租线费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西藏消防总队全区消防专用网2018年度租线费项目,分别于2018年9月11日和2018年9月21日发布了两次招标公告,报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仅有一家,为中国电信集团公司西藏分公司,依据《政府采购法》第31条的相关规定,经论证专家评审该项目招标文件无不合理条款,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拟建议西藏消防总队全区消防专用网2018年度租线费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四、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中国电信集团公司西藏分公司
地址:拉萨市林廓东路一巷一号
五、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以下专业人员一致认为本采购项目适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论证专家:
董玲:西藏自治区工商局法律
赵春艳:西藏自治区质监局工程师
旺青:西藏自治区工信厅工程师
专家论证意见:
董玲:该项目通过两次招标公告(2018年9月11日、2018年9月21日)均仅一家供应商报名为中国电信集团公司西藏分公司,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公开招标公告两次以上只有1家供应商报名,并招标文件无不合理条款,拟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赵春艳:该项目分别于2018年9月11日和2018年9月21日发布招标公告,投标截止日期内均仅有一家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公司西藏分公司)报名响应,经审核该项目的招标文件无不合理条款。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旺青:该项目分别于2018年9月11日和2018年9月21日两次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两次报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仅有一家,为中国电信集团公司西藏分公司。按照采购法有关规定(三十一条),经评标专家论证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拟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六、公示期限:
2018年11月1日至2018年11月8日。
七、采购人、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人:西藏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
联系人:汪助理
联系电话:13549082255
代理机构: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磊
联系电话:0891-6351104 13881334177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