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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控系统采购中标/成交公告

2018-11-22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市(县)中标
 

 

 
法庭监控系统采购中标/成交公告
 
受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委托,南宁市江南区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中心对法庭监控系统采购进行了竞争性谈判 采购,现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NNJNJY2018-HW209
项目名称:法庭监控系统采购
二、采购信息公告日期:2018年11月13日
定标日期:2018年11月16日
三、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南宁齐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长湖路18号中天世纪花园A区2层06号商铺
中标/成交金额:肆拾陆万捌仟伍佰元
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音视频管理平台4台、监控硬盘28块、网络高清筒型摄像机34个等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评审专家名单:傅锡娟、王立军、朱雪花
交货期/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自公告之日起,五天后自行联系代理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
四、采购单位地址:南宁市亭江路71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徐志强 4929019
采购代理机构:南宁市江南区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壮锦大道19号江南区行政中心B座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和传真:4979290 4887997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姓名和电话:齐工4979290
五、监督部门:江南区财政局
质疑电话:0771-5595777
投诉电话:4802805
 
发布时间: 2018年11月22日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提示
1.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供《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应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应在3个工作日向交易中心提供《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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