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李少春大剧院管理处消防设施、基础设施工程改造升级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DHHBZC2018340
采购人名称:霸州市李少春大剧院
采购人联系方式:13833647260
采购人地址 :霸州市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霸州市海润新城小区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8600536333
项目实施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内容:消防设施、基础设施改造升级
采购公告期:2018年11月21日
成交金额:河北人和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代码:91130300792650203F
地址:皇岛市海港区秦皇东大街328号6栋1层1-8号房间
成交金额:810000元
服务要求:消防设施、基础设施改造升级要求必须达到消防部门验收合格
定标日期:2018年12月05日
开标地点: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评标地点: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18600536333
备注: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代志华、杨东霞、闫兵慧(采购人)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 号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差额定率累进法及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收取。
代理费用收费金额:8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