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洛阳市文化馆委托,就流动演出舞台扩声灯光系统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磋商,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流动演出舞台扩声灯光系统项目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及项目编号:洛政采代[2018]392号
三、成交简要说明: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 |
产地 |
制造商名称(全称) |
数量 |
1 |
三路全频点声源扬声器(远程) |
LAX M2112 |
中国广州 |
广州市锐丰建声灯光音响器材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
2 |
2 |
舞台搭建材料(铝合金桁架) |
300*300 |
中国佛山 |
佛山市煜艺演出器材有限公司 |
77 |
3 |
铝合金舞台 |
1.22*1.22 |
中国佛山 |
佛山市煜艺演出器材有限公司 |
60 |
工期(交货期):20天。
四、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11月19日
五、磋商评审日期及地点:
日期:2018年12月17日9时30分
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评标一室
六、磋商小组名单:李增渠、潘念龙、介春阳、杨敬杰、黄南南。
七、成交人名称和地址:
名称:河南原声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中州中路6号(纱厂南路东侧)中泰新城6号楼1-1702
八、成交金额:叁拾玖万伍仟元整(¥395000.00)。
九、公告媒体:(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十、公告期:2018年12月18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一、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二、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三、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3000元,由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本代理机构支付,中标人无需支付。
十四、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 称:洛阳市文化馆
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中州中路298号
联系人:黄女士
电 话:0379-63118711
十五、采购代理机构(总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工号)及电话:
名 称: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大曌国际5号楼1单元3101室
联系人:张先生 (工号:Lyszfcg2004) 李女士(工号:Lyszfcg2005)
电 话:0379-80887951 80887952
邮 箱:zzgjzbdl@163.com
十六、附:洛阳市文化馆流动演出舞台扩声灯光系统项目磋商文件 [点击下载]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