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省怀宁县第二中学普通教室多媒体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CG-HN-2018-213 财2018年第632号
采购方式:询价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12月18日
采购日期:2018年12月25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怀宁天辰电脑有限责任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政和路100号
成交金额:肆拾柒万玖仟叁佰陆拾元整(¥479360.00)
服务期:20日历天
主要货物内容:
1、名称:投影机;规格型号:NEC P-CA4115X;单位:台;数量:32;单价:5660.00元;
2、名称:数码视频展台;规格型号:淮生 HS-9300B;单位:台;数量:32;单价:1380.00元;
3、名称:控制电脑;规格型号:联想M410;单位:台;数量:32;单价:3990.00元。等7项。
评审委员会名单: 汪绿梅 汪凤婷 陈结新
采购人名称:安徽省怀宁县第二中学
地址:怀宁县石牌镇石腊路88号
联系人:丁满生
联系方式:1805569918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独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怀宁县高河镇独秀大道199号
项目负责人:丁伟联系电话:0556-4632400
收费金额:人民币7500.00元
公告期限:2018年12月25日至2018年12月26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怀宁县第二中学、安徽独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怀宁县高河镇独秀大道199号,联系电话:0556-4632400。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怀宁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4611330。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安徽省怀宁县第二中学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