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方城县人民检察院委托,就方城县人民检察院警示教育基地及监视居住中心网络弱电系统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询价、评审,现就本次评审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方城县人民检察院警示教育基地及监视居住中心网络弱电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C-X-20181211-156
二、询价公告发布时间及媒介:
询价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12月14日上午8:00至2018年12月20日17:00
询价公告发布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服务平台(河南·方城县)www.fcxggzy.com》网站上同时发布。
三、询价信息:
询价日期:2018年12月27日
评标地点: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评标室
询价小组成员:李玉铎(组长)、尚喜莲、陈军
四、评审结果:
成交供应商:郑州宏尔轶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66号7号楼2单元13层176号
法定代表人:张卫华 电话:18595717777
成交价格:678753元
中标内容:主要标的数量、单价、规格、参数详见附件。
五、结果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结果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服务平台(河南·方城县)www.fcxggzy.com》网站上同时发布。
六、采购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支付。
七、本次询价联系事项:
采购人:方城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方城县七峰大道中段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7637709538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文化路9号永和国际大厦1702室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738777735
本结果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相应的书面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的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