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歌文化园水秀灯光亮化提升工程结果公告
项目名称:朝歌文化园水秀灯光亮化提升工程 |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采购编号:JLDZB-HB-1817-CG |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预算金额:810480元 |
工期:15日历天 |
采购人: 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址:兴鹤大街与泰山路交叉口东南角 |
联系人(联系电话):凡先生:0392-6876005 |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淇滨区嵩山路与卫河路交叉口路东工贸巷临街楼三楼305室 |
联系人(联系电话):杨女士 0392-2233000 |
采购及分包情况: 1.朝歌文化园淇河南岸水秀互动灯光设施采购(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清单) 2.项目分为1个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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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供应商: 鹤壁国立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推荐理由: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鹤壁市烨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推荐理由: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河南扬钰文商贸有限公司 推荐理由: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河南泓顺实业有限公司 推荐理由: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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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结果: 成交供应商:鹤壁国立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鹤壁市淇滨区钜桥镇(湘江东路南武夷路西)国立光电科技1号科研楼 成交金额:大写(柒拾玖万肆仟元整)小写(794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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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时间:2019年1月4日9:30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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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评标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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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小组成员:刘建军、刘建丽、凡复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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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供应商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明、质疑函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再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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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公告媒体《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 公告日期:2019年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