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下载] 舞阳县企业排污在线监控系统工程项目
竞争性磋商结果公告
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舞阳县环境保护局委托,就舞阳县企业排污在线监控系统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竞争性磋商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磋商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1.1、项目名称:舞阳县企业排污在线监控系统工程项目
1.2、采购编号:舞采磋商采购-2019-3
二、磋商项目简要说明:
2.1采购内容:在线监控设备、监控平台及配套辅材、网络专线等。
2.2供货及安装期:60日历天。
2.3质量标准:合格。
三、竞争性磋商公告媒体及日期:
于2019年3月25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舞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四、磋商信息:
1、磋商日期:2019年04月16日
2、磋商地点:舞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磋商小组成员名单:王晓阳、余应勋、陈艳华。
五、成交信息:
成交人:中移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18号
报价:746996.13元
项目负责人:宗海华
供货及安装期:60日历天
质量:合格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舞阳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 漯河市舞阳县舞光路与上海路交叉口
联系人:邢先生
联系电话:0395-7121061
招标代理公司: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乡市红旗区平原路与新中大道交叉口东南角世纪村7座1-2层西第7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7796868373
监督单位:舞阳县环境保护局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15839578988
七、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情况
7.1收取方式:由中标单位(或采购人)支付,通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支付,不接受现金结算。
7.2收取标准:参照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和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的规定收取中标服务费。
7.3收取金额:11250 元,中标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以转账形式向代理机构支付本次代理服务费。
本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19年0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