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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伊滨区枫叶路等七条道路二十个路口交通信号监控项目结果公告

2019-05-29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中标

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委托,就伊滨区枫叶路等七条道路二十个路口交通信号监控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伊滨区枫叶路等七条道路二十个路口交通信号监控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洛直集采招标(2019)0001号。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复编号:洛采公开-2019-101。

三、主要中标标的简要说明:

(一)标段一“枫叶路玉溪东街交叉口等7个路口交通信号监控采购安装项目”

1、机动车信号灯,海康威视、FX400、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6组、3120元/组;

2、机动车信号灯,海康威视、FX400L-2、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54组、2920元/组;

3、监控杆,鑫通、8m单悬臂、扬州市鑫通交通器材集团有限公司,14套、13660元/套;

4、智能信号控制机,海康威视、XHJ-CW-GA-HK344H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7套、22600元/套;

5、流量单元,海康威视、iDS-TCD202、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4台、7520元/台等。

履约期限:签订合同后4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二)标段二“梁村路兴隆街交叉口等6个路口交通信号监控采购安装项目”

1、机动车信号灯,海康威视、JD400-3-301SL、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42组、3000元/组;

2、智能信号控制机,海康威视、XHJ-CW-GA-HK395H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6套、27500元/套;

3、电警单元,海康威视、iDS-TCE900-X、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3套、9500元/套;

4、流量单元,海康威视、iDS-TCD202-X/0513、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3套、5600元/套;

5、电警流量采集(共用)主机,海康威视、DS-TP50-16K(8T)、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6套、10800元/套等。

履约期限:签订合同后4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三)标段三“西棘街兰台路交叉口等7个路口交通信号监控采购安装项目”

1、机动车信号灯,海康威视、FX400-3-3021SL、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5组、3488元/组;

2、机动车信号灯杆,瑞达、7m单悬臂、郑州市瑞达交通设施有限公司,14套、10125元/套;

3、智能信号控制机,海康威视、XHJ-CW-GA-HK344H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7套、29800元/套;

4、监控杆,瑞达、8m单悬臂、郑州市瑞达交通设施有限公司,17套、10698元/套;

5、电警单元,海康威视、iDS-TCE90X-A/16、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5套、9582元/套等。

履约期限:签订合同后4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5月5日。

五、定标日期及地点:2019年5月28日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三室。

六、中标单位名称及中标金额:

标段一“枫叶路玉溪东街交叉口等7个路口交通信号监控采购安装项目”中标单位为扬州市鑫通交通器材集团有限公司,中标金额为2723102.89元,地址:高邮市送桥镇郭集工业集中区;

标段二“梁村路兴隆街交叉口等6个路口交通信号监控采购安装项目”中标单位为山东易华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标金额为2862000元,地址:青岛市即墨区鳌山卫街道办事处海科创业中心C楼5层;

标段三“西棘街兰台路交叉口等7个路口交通信号监控采购安装项目”中标单位为河南畅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中标金额为2953238.58元,地址:洛阳市高新区华夏路洛玻城D区2好楼4-202号。

七、评标委员会名单:聂宇涛、岑少明、米银法、崔凤奎、李鹏。

八、采购单位名称: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

地 址:洛阳市伊滨区科技大厦

联系人和电话:李先生 0379-69671399

九、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永泰街交叉口西南角洛阳市市民之家六楼6014。

联系人及电话:王先生 0379-69921028

十、本公告已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将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lyggzyjy.cn),向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发出电子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可网上登录交易平台后自行打印。该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加盖有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的电子签章,并附二维码标识。可通过扫描二维码以及通过我中心网站发布的政府采购结果公告,验证相关信息。

十一、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5月29日

[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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