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灵宝市人民法院的委托,按规定程序于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二日就灵宝市人民法院办公设备一批采购进行询价方式采购,现将询价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灵宝市人民法院办公设备一批采购;
二、项目编号:灵财询价采购【2019】038号;灵公资采【2019】135号;
三、结果公告发布媒体:本次询价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四、询价信息:
1、询价日期: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二日
2、询价地点:灵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楼
3、询价小组:段荣朝、常新红、杨文平
五、成交人信息:
成交人:三门峡市一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价:大写:伍拾陆万柒仟陆佰元整(小写:567600.00元)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5天内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
六、代理费用收费标准: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计取。
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招 标 人:灵宝市人民法院
联 系人: 杨先生
联系电话:18839846699
监督单位:灵宝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电 话:0398-8866965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百花路交叉口泰隆大厦13层
分公司地址:灵宝市开元大道怡馨年华小区西门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398-3153189
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