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内乡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的委托,对其内乡县宛梆艺术剧院、文化馆小剧场、音乐厅灯光、音响设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按规定程序完成了磋商,现将本次磋商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内乡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二、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内乡县宛梆艺术剧院、文化馆小剧场、音乐厅灯光、音响设计项目 项目编号:NX201907006 四、磋商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于2019年7月9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内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同时发布。 五、磋商信息: 1、磋商时间:2019年8月6日15时30分 2、磋商地点:内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评标室 3、磋商小组成员:刘林哲、陈吉蕊、翁飞舟 六、磋商结果: 成交人:南阳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成交金额:人民币伍拾玖万叁仟元整(¥593000.00元) 质量:合格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项目竣工验收 地址:南阳市文化路14号 代理服务费收取:成交供应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国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招标代理收费规定支付服务费。 七、公示期及发布公告媒介 本项目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本次磋商结果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内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八、联系事项: 采购人:内乡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地 址:内乡县菊潭大街北67号 联系人:于女士 联系电话:13608453533 监督部门:内乡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377-6535090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杜先生 李先生 电 话:0377-63539998 15737715036 15737715019 地 址:南阳市卧龙路三顾缘玉雕城院内 各有关当事人对磋商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磋商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