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科技法庭系统建设及诉讼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QSZBS201907049
三、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招标范围: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外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等。
2、标段划分及采购内容:1个标段。
采购内容:
(1)科技法庭(含后端应用平台)及庭审直播部分1套;
(2)诉讼服务中心设备部分(诉讼服务自助终端1台、诉讼风险智能评估自助终端1台、电子卷宗查阅一体机1台。)
详细参数见招标文件。
3、资金情况:财政资金。
4、采购预算:壹佰万元整(小写:¥1000000元)。
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6、质量要求:符合国标或合格。
7、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评标日期:2019年8月7日
五、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7 月17日
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中标情况:
中标供应商: 郑州华路天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996800元整
质保期:三年
质量要求:符合国标或合格
中标供应商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椿路23号3号楼1栋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鲁庆宾(主任评委)、李鹏舫 曹延、 申玉斌、曹承东(采购人代表)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计取。
十、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应当由各联合体成员按以上要求共同提交质疑函。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雷先生
电 话:13503876837
地址:南阳市仲景路与两相路十字东北角
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377-63223776
地址:南阳市中州东路285号中州花园西门对面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