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永泰县第七期(350路)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 ||
品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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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永泰县公安局 | ||
行政区域 | 永泰县 | 公告时间 | 2019年08月14日 13:59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9年08月14日 | 中标日期 | 2019年08月14日 |
评审专家名单 | 详见公告正文 | ||
总中标金额 | ¥1299.779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庄永照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705913287 | ||
采购单位 | 永泰县公安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永泰县城峰所银场9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705913287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灿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闽江大道260号福州红星国际1#楼写字楼2层05-10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7805907242 |
7.1、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资格性审查情况:7.1.1、投标人福建齐圣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在其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提供了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书复印件,且资信证明书上注明了“涂改、复印无效”,其未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第(3)项增列内容第③点第b项 “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核对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的规定,在其纸质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正本中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书原件,经资格审查小组认定,福建齐圣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性审查均不合格,不进入评标。 7.1.2、福州启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质安(福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福州优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汇令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的资格性审查均合格。7.2、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及报价部分符合性审查情况: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审查情况:各投标人的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投标文件报价部分:各投标人的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7.3、政策性功能情况:无。9、收费金额:0.1275万元
收费标准: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1)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 ①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②0(万元)-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100(万元)-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1.1%;500(万元)-10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8%;1000(万元)-50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5%。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该费用不得含入投标总价中,投标人在投标时应特别予以注意。 (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 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支付。 (3)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福建灿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南江滨支行 帐号:35050188630000000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