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受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就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所需智能语音庭审系统项目采购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
一、招标项目名称: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所需智能语音庭审系统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安财招标采购—2019—66
受理编号:GBZC2019372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详见本公告附件:《招标文件》
三、招标公告公告日期:2019年8月8日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9年8月29日
评标委员会成员:李培龙、刘建良、唐艳、唐晓红、卢志军
评标地点: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八评标室。
五、中标信息:
中标人: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总价:人民币2850000元;
地址:合肥市高新开发区望江西路666号;
主要中标标的名称: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所需智能语音庭审系统项目
序号 |
主要中标 标的名称 |
品牌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服务承诺 |
1 |
基础能力平台 |
讯飞语音识别系统V6.0 |
1套 |
1700000 |
交付(实施)期:合同签订20日内;交付(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2 |
智能语音庭审系统 |
讯飞智能庭审系统V2.0 |
10套 |
105000 |
|
3 |
智能媒体主机 |
IFLYMatrixV100 |
10台 |
10000 |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卢志军
电话:0372-3163408
地址:安阳市文峰中路中段
采购代理机构: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白杨
电话:0372-2283981、2283982 财务部咨询电话:0372-2283983
地址:安阳市北关区人民大道北地下道口南侧(安阳市军粮专供站办公楼五楼)
七、公告期限:一个工作日。
八、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依据法规规定,质疑函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九、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中标供应商向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35350元。
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8月30日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