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阳县人民检察院东二楼会议室设备采购项目
中标结果公告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原阳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原阳县人民检察院东二楼会议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原阳县人民检察院东二楼会议室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原交采2019GB73号;
三、项目内容及说明
1、采购内容为:中央空调、新风系统、会议控制主机、全彩显示屏、全频主扩音箱等会议室设备采购,采购预算价为59.36万元;
2、交货及完工期: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0日历天内;
3、质量保证期:1年;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强制性验收标准;
四、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
2019年8月19日在《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发布。
五、评标信息
开标日期:2019年9月10日
开标地点: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评标委员会成员:杜艳香、张英、郭运利、李砚林、李小磊
六、中标信息:
投 标 单 位:原阳县忠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投 标 报 价:569200元
交货及完工期: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0日历天内
中标人地址:原阳县黄河大道南侧盛世佳苑13#楼3单元1、2层东户
联系人及电话:王森 15517319080
七、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及金额:
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为代理费为10000元,由中标人支付。
八、联系事项
招 标 人:原阳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原阳县安泰街中段
联 系 人:马成
联系电话:1383907500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寿丰街50号A座28层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371—56505021
评标结果公告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至2019年9月11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满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