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宿松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弱电系统及安防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CG-AQSS-2019-058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9月4日
采购日期:2019年9月30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川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539号鲲鹏国际广场7号楼305.307室
成交金额:1489167.50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1、综合布线系统 :六类非屏蔽双绞线、泛达PUL 6004BU-FE、65箱、804元、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2、网络设备系统:核心交换机、H3C LS-7506E-NONPOE、1台、76920.00元、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3、监控及安全防范系统,全景摄像机、海康威视 DS-2CD6365F-IVS、1台、8495元、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4、病员呼叫系统,嵌入式医护对讲业务服务器 DNAKE AB-720S-H2、1台、8000元、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5、停车管理系统,出入口控制终端 海康威视 DS-TPE304、1台、6200元,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评审委员会名单:季正刚 叶凯 石剑
采购人名称:宿松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地址:安徽省宿松县孚玉镇孚玉东路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方式:18955653999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省鑫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松县园林路老设计院后二楼
联系人:余江红
电话:0556-7818876 18365120956
收费标准:国家发改委价格[2011]534号
公告期限:2019年9月30日至2019年10月8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松县发改委(宿松县公管局)提出诉讼,联系电话:0556-7825919。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特此公告。
宿松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019年9月30日
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