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镜湖区属学校录播教室项目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2019年镜湖区属学校录播教室项目
项目编号:WH01CG2019HW5609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09月09日 17时30分00秒
开标日期:2019年09月30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芜湖市先锋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名流印象办公楼及裙房701、702室
中标金额:691800.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六机位嵌入式互动录播主机,规格型号:奥威亚AE-A8+,数量:2台,单价:40000元,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评审委员会名单:周成、丁世辉、潘丽华、董凯峰、佘琦
招标人名称:芜湖市镜湖区教育局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长江中路51号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方式:15178509163
招标机构名称: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云谷路2588号
项目负责人:张仲治 联系电话:13395538387
收费标准:芜湖市公管【2016】139号文 收费金额:8301元
公告期限:2019年10月08日至2019年10月09日(不少于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疑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鸠江区苏宁城市之光写字楼A座310,联系电话:13395538387。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芜湖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业绩及其他
芜湖市先锋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业绩:
1、镜湖区教育局所属学校购置录播教室,2017年9月28日,1538830元;
2、2018省初中信息技术优质课活动所需设备,2018年9月19日,1276700元;
3、2019年南陵县中小学精品录播教室采购项目,2019年6月28日,2089680元。
特此公告。
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08日
2019年镜湖区属学校录播教室项目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2019年镜湖区属学校录播教室项目
项目编号:WH01CG2019HW5609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09月09日 17时30分00秒
开标日期:2019年09月30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芜湖市先锋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名流印象办公楼及裙房701、702室
中标金额:691800.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六机位嵌入式互动录播主机,规格型号:奥威亚AE-A8+,数量:2台,单价:40000元,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评审委员会名单:周成、丁世辉、潘丽华、董凯峰、佘琦
招标人名称:芜湖市镜湖区教育局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长江中路51号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方式:15178509163
招标机构名称: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云谷路2588号
项目负责人:张仲治 联系电话:13395538387
收费标准:芜湖市公管【2016】139号文 收费金额:8301元
公告期限:2019年10月08日至2019年10月09日(不少于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疑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鸠江区苏宁城市之光写字楼A座310,联系电话:13395538387。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芜湖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业绩及其他
芜湖市先锋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业绩:
1、镜湖区教育局所属学校购置录播教室,2017年9月28日,1538830元;
2、2018省初中信息技术优质课活动所需设备,2018年9月19日,1276700元;
3、2019年南陵县中小学精品录播教室采购项目,2019年6月28日,2089680元。
特此公告。
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