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购人名称: 新昌县公安局,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绍兴市公安局,诸暨市公安局,嵊州市公安局(本级),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
二、 采购项目名称: 绍兴市公安局绍兴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雪亮工程”)项目市本级后端建设部分
三、 采购项目编号: 2019-09-0261
四、 采购组织类型: 政府集中采购-委托上级集采
五、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19-09-27
七、 定标/成交日期: 2019-10-18
八、 中标/成交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绍兴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雪亮工程”)项目市本级后端建设部分 | 详见采购文件 | 1 | 项 | 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 68880000元 | 浙江大华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187号 | 913300006970390276 |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十一、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陈虹
联系电话: 0575-88021642
传真: 0575-88307026
地址: 绍兴市迪荡新城惠利街20号
2、采购人名称: 新昌县公安局,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绍兴市公安局,诸暨市公安局,嵊州市公安局,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
联系人: 魏炯,赵建伟,蒋利江,杨林霞,许丽萍,斯伯安
联系电话: 0575-83135265,0575-85596058,0575-87193111,0575-88582592,0575-82766082,0575-86624093
地址: 南明街道人民中路212号,绍兴市越城区人民东路489号,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鉴湖路129号,嵊州市官河横路258号,诸暨市暨阳街道红旗路6号诸暨市公安局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绍兴市财政局
联系人: 应春兴
监督投诉电话: 0575-85209806
地址: 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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