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镇江市文化馆的委托,于2019年10月30日就镇江市文化馆专用录音设备采购项目,编号:ZJZCFS-(2019)竞字第0158号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谈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镇江市文化馆专用录音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ZJZCFS-(2019)竞字第0158号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镇财采[2019]09-0039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简要说明:本次采购为镇江市文化馆专用录音设备采购,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本谈判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2、采购预算:225100元,谈判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谈判响应处理。
三、竞争性谈判公告媒体及日期:2019年10月18日(星期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镇江市政府采购网公告
四、谈判信息
谈判日期:2019年10月30日下午15:00(星期三)
谈判地点: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江市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裙楼7楼第七评标室)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张冰蔚 包乐宇 朱国均
五、主要成交信息
5.1成交供应商名称:上海祖羽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5.2成交金额:220000元整(大写:贰拾贰万圆整)
5.3成交供应商地址: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港辉路513号301室31A
5.4 服务要求
1.必须提供不少于壹年全免费质保服务(投标文件中须列明具体时间),对本次采购的所有设备、配件、辅件在到货检查及质保期内出现故障等情形必须按同型号无偿更换。质保周期内,供应商应确保货物的正常使用,如有质量问题,须提供免费上门维修。
2.必须提供 7*24 小时全天候售后电话服务(电话:_________),在质保期内出现故障时,响应时间为 3 小时;在接到保修电话后维修技术人员 6 小时内到达现场,不得借故推托而不到现场。不能修复时供应商必须免费提供同种规格配件(提供针对本项目的零配件供应一览表)进行更换,如不能提供同种规格型号的配件,用其它型号配件代替时,需经使用方同意,且不补差价。
3.每年上门巡检、保养两次。
4.供应商必须负责整个项目的运输、安装、调试,完成后交付采购人使用,除采购人明确提出需要的变更增加外,不再增加任何费用,供应商应确保货物能安全、正常运行并达到采购人的要求。
5.提供本地化服务证明材料及维保能力。
5.5 付款方式
1.设备到货后经过用户检验验收,确认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90%。
2.设备正常使用满一个月无问题,采购人在15个工作日内付清合同余款。
六、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镇江市文化馆
采购单位地址:镇江市京口区山门口街37号
联系人:顾萍 联系电话:13382975847
代理机构: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镇江市花山湾一区36栋102室
代理机构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13775556177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4500元整(大写:肆仟伍佰圆整)。
收取方式: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
本公告公示期1天,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应知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在此,谨对积极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表示衷心感谢!
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