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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检察院智能化建设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2019-11-04 来源:四川政府市级中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检察院智能化建设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5115022019000271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行政区划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
代理机构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宜宾市翠屏区长江大道东段江源半岛9栋(商铺)2层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胡强,0831-2339389、2200151
采 购 人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人地址 南岸蜀南大道西段三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 张老师 0831-2386143
项目联系人 胡强
项目联系电话 0831-2339389、2200151
公告发布时间 2019-11-04 10:56
项目包个数 1
开标时间 2019-11-01 10:30
中标日期 2019-11-01 16:30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2019-10-11 16:56
总中标金额(元) 1436800
中标详细内容 标的名称:智能化建设系统采购及安装;规格型号:/;数量:1批;单价:1436800元;服务要求:详见备注内容.
中标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宜宾新力拓电子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地址:宜宾市翠屏区东街 159 号 5-12 号;中标金额:1436800元.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本项目定额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10000元(人民币)。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10000元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周昌淮(评标小组组长)、汤文龙、朱建华、余付堂、周仁刚(采购人代表)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一、项目用途:用于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检察院无纸化会议室及检察工作网全面升级改造,提高工作效率。二、简要技术要求: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检察院拟对智能化建设进行采购,用于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检察院无纸化会议室及检察工作网全面升级改造,提高工作效率。三、合同履行日期: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其它补充事宜 /
候选人公告链接 /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的采购活动必填) /
是否协议或定点采购
行业划分 S9132
评审情况 附件
备注 一、采购预算:人民币1445600元;计划号:20190388。二、本项目已进行政府采购需求论证。三、监督部门:宜宾市翠屏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831-8225137。四、本项目已落实促进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策目标。五、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0月11日 ;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六、结果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参加本次项目的供应商无《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八、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地点:宜宾市翠屏区长江大道东段江源半岛9栋(商铺)2层6号,联系人:邓艳丽,联系电话:0831-3663193。九、主要中标标的共73项,其中核心产品名称:1、无纸化多媒体会议管理平台(核心产品);规格型号:TS-8300(内嵌V2.0软件);数量:1台;单价:25900元。服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并按照相关要求包装完好。2、无纸化升降器;规格型号:TS-8201A(内嵌V2.20软件);数量:15台;单价:7000元。服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并按照相关要求包装完好。3、交互式多媒体无纸化会议终端;规格型号:TS-8304A(内嵌V2.20软件);数量:15台;单价:8000元。服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并按照相关要求包装完好。十、履约时间: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十一、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二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人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十二、四川省正在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相关要求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上述文件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
PPP项目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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