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的委托,于2019年11月11日就润州区人民法院LED显示屏采购项目,编号:ZJZCFS-(2019)商字第0281号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磋商采购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润州区人民法院LED显示屏采购
项目编号:ZJZCFS-(2019)商字第0281号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润采20190901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润州区人民法院就LED显示屏(P2室内屏)进行采购,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2、采购预算:400000元,磋商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磋商响应处理。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2019年10月28日(星期一)在江苏政府采购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9年11月11日下午14:30(星期一)
评标地点: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周军 李颖 刘侠
五、主要成交信息
5.1)成交人名称:江苏联禹智能工程有限公司
5.2)成交金额: 389000元整(大写:叁拾捌万玖仟圆整)。
5.3)成交供应商地址:镇江国际工业品城H05幢103、104、202、302室
5.4)服务要求:
1. 服务响应及维护:
(1)要求供应商单位对本项目提供7x24小时的实时技术支持响应服务。
(2)要求供应商单位在24小时响应时间内,提供保修、维护等技术服务,提供报修电话。在出现设备故障的1小时内给予问题的解答;设备故障如需现场解决,在设备故障发生的2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达现场,4小时解决,12小时内不能解决的必须无偿提供备品备件。
(3)要求对磋商响应产品提供长期技术支持。如对产品有新的改进、增加新功能或者未适应最新标准所形成的最新版本,免费提供给买方。
5.5)完工期:
1、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
5.6)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支付50%,设备到货并完成安装调试且无故障运行1个月后,经验收合格后支付45%,预留5%的保证金在质保期满五年后付清合同尾款。
5.7)磋商响应货币: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所有设备单价和总价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
5.8)验收要求:
1、必须送达采购单位指定地点(本市),现场开箱(不能破坏原包装),所有货物必须保证是全新的、合法渠道进货的正宗、原装合格正品,必须保证能正常使用。出现损坏、数量不全或产品不对等问题时,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解决。
2、如验收中出现不符合标书(甲方磋商文件及乙方磋商响应文件)和合同要求的严重质量问题时,采购人保留索赔权利。
3、设备安装完成后,成交供应商负责调试,并提出设备调试的内容、项目、指标和方法,并提供相应的设备和工具,调试应进行详细记录,系统调试结束后由采购人依据最新的相关国家标准及技术规范的规定予以验收,成交供应商需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资料。
六、联系事项:
采购人: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润州路30号
联系人:戚家毅 联系电话:0511-85319819
代理机构: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镇江市花山湾一区36栋102室
代理机构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13775556177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中标人招标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6000元整(大写:陆仟圆整)。
本公告公示期1天,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应知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在此,谨对积极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表示衷心感谢!
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