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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采购建设项目中标公示

2019-11-19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中标

剑川县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采购建设项目

中标结果公示

剑川县人民法院 的委托,于2019年11月18日完成剑川县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采购建设项目开、评标工作,经综合评审推荐,采购单位确认,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剑川县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采购建设项目

2、采购内容:剑川县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采购建设项目(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项目编号:云杰招(2019)139号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采购预算(人民币):30万元

6、开标时间及地点:2019年11月18日14:00 云南元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中标候选人及中标产品主要技术参数

第一中标候选人:昆明开尔科技有限公司 得分:98.00分

最终磋商报价:299460.00元

交货期:30日历天

质保期:三年

 

第二中标候选人:云南思启瑞科技有限公司 得分:61.95分

最终磋商报价:299945.00元

交货期:满足采购人需求

质保期:3年

 

第三中标候选人:大理信仁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得分:56.97分

最终磋商报价:299800.00元

交货期:满足采购人需求

质保期:三年

三、磋商小组

评审专家组长:陈志培

成员:宋文瑾、刘燕红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2019年11月19日

五、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费根据计价格[2015]299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经甲乙双方协商按中标金额1.5%向中标方收取。

六、质疑及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该项目中标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在中标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交阐明详细理由、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经过公证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采购单位,由采购单位进行答复(逾期不再受理)。另外,异议方需将书面异议函送一份至同级财政(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剑川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张辉

联系电话:13577282192

地 址:剑川县人民法院

2、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元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常莎

联系电话:0872-2188186、13529639726

地 址:大理市下关镇小关邑村大理州人民检察院正门对面

本次中标结果公示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在此,谨对积极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表示衷心感谢!

 

2019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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