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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昌县融媒体中心全媒体演播室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2019-11-22 来源:芜湖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
 

 

 

繁昌县融媒体中心全媒体演播室项目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繁昌县融媒体中心全媒体演播室项目

项目编号:WH10CG2019HW579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0月30日 09时00分00秒

开标日期:2019年11月19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 安徽天行云视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太湖东路111号新里海顿公馆一期4栋402室

中标金额:5188385.21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核心产品名称:小间距LED主屏屏体,规格型号:首旭P1.875RGB,数量:17.28m 2 ,单价:26500元,服务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评审委员会名单: 程美芳 徐元忠 方月琴 陶然王春香

招标人名称:繁昌县融媒体中心

地址:繁昌县繁阳镇环城西路228号

联系人:方台

联系方式:13956188050

招标机构名称:安徽金诚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5036号滨湖CBD公寓D座1201-1210

项目负责人: 马亮 联系电话: 13195535722

收费标准: 公管【2016】139号文 收费金额: 39003

公告期限:2019年11月21日16时00分00秒至2019年11月22日16时00分00秒(不少于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代理机构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芜湖市鸠江区财富广场A4座7楼728室 ,联系电话: 13195535722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繁昌县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业绩及其他

中标单位业绩:

1、合同名称:甘肃广播电影电视总台(集团)媒体融合技术平台之第二高清新闻直播演播室系统项目,签订日期:2018年11月29日,合同金额:2767000元。

2、合同名称:西宁市广播电视台新闻融媒体演播室系统建设项目,签订日期:2019年1月2日,合同金额:6298000元。

3、合同名称:贵州广播电视台905交互式演播室建设项目,,签订日期:2018年9月17日,合同金额:3203000元。

4、合同名称:繁昌县融媒体中心全媒体融合平台项目,签订日期:2019年6月8日,合同金额:3780800元。

5、合同名称:融媒体中央厨房多媒体及系统采购项目。签订日期:2019年1月16日,合同金额:860000元。

6、合同名称: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融媒体大厅,签订日期:2019年3月,合同金额:1414600元。

7、合同名称:安庆石化新闻中心电视播出系统升级改造,签订日期:2018年1月31日,合同金额:447300元。

8、合同名称:安庆市广播电视台融媒体制播平台融媒体公有云项目。签订日期:2018年12月19日,合同金额:364623元。

特此公告。

安徽金诚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1日


 
 

 

 

繁昌县融媒体中心全媒体演播室项目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繁昌县融媒体中心全媒体演播室项目

项目编号:WH10CG2019HW579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0月30日 09时00分00秒

开标日期:2019年11月19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 安徽天行云视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太湖东路111号新里海顿公馆一期4栋402室

中标金额:5188385.21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核心产品名称:小间距LED主屏屏体,规格型号:首旭P1.875RGB,数量:17.28m 2 ,单价:26500元,服务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评审委员会名单: 程美芳 徐元忠 方月琴 陶然王春香

招标人名称:繁昌县融媒体中心

地址:繁昌县繁阳镇环城西路228号

联系人:方台

联系方式:13956188050

招标机构名称:安徽金诚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5036号滨湖CBD公寓D座1201-1210

项目负责人: 马亮 联系电话: 13195535722

收费标准: 公管【2016】139号文 收费金额: 39003

公告期限:2019年11月21日16时00分00秒至2019年11月22日16时00分00秒(不少于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代理机构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芜湖市鸠江区财富广场A4座7楼728室 ,联系电话: 13195535722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繁昌县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业绩及其他

中标单位业绩:

1、合同名称:甘肃广播电影电视总台(集团)媒体融合技术平台之第二高清新闻直播演播室系统项目,签订日期:2018年11月29日,合同金额:2767000元。

2、合同名称:西宁市广播电视台新闻融媒体演播室系统建设项目,签订日期:2019年1月2日,合同金额:6298000元。

3、合同名称:贵州广播电视台905交互式演播室建设项目,,签订日期:2018年9月17日,合同金额:3203000元。

4、合同名称:繁昌县融媒体中心全媒体融合平台项目,签订日期:2019年6月8日,合同金额:3780800元。

5、合同名称:融媒体中央厨房多媒体及系统采购项目。签订日期:2019年1月16日,合同金额:860000元。

6、合同名称: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融媒体大厅,签订日期:2019年3月,合同金额:1414600元。

7、合同名称:安庆石化新闻中心电视播出系统升级改造,签订日期:2018年1月31日,合同金额:447300元。

8、合同名称:安庆市广播电视台融媒体制播平台融媒体公有云项目。签订日期:2018年12月19日,合同金额:364623元。

特此公告。

安徽金诚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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