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县洪巷镇旗杆村2019年路灯亮化工程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无为县洪巷镇旗杆村2019年路灯亮化工程
项目编号:WH09CG2019HW618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1月08日 17时00分00秒
开标日期:2019年11月28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 安徽中耀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县福渡镇福渡社区
中标金额:291618.0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规格型号:7米高太阳能路灯;数量150套;单价:1944.12元;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审委员会名单: 司海霞 吴昌飞 李先发 孙吉根 代宝年
招标人名称:无为县洪巷镇人民政府
地址:无为县洪巷镇洪巷街道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18855334797
招标机构名称:安徽华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巢湖市半汤路51号
项目负责人: 周工 联系电话: 13965423382
收费标准: 芜公管【2016】139号文 收费金额: 3000元
公告期限:2019年11月28日 16时49分00秒至2019年12月02日 15时49分03秒(不少于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代理机构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无为县玲珑宾馆院内 ,联系电话: 13965423382 。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芜湖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业绩及其他
废标:江苏闪电照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依据条款、法规: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条款有偏离的;处理意见:废标。
业绩:安徽中耀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项目名称:无为县洪巷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整治项目路灯采购项目;金额:405039元;签订时间:2018年1月12日。
2、项目名称:无为县洪巷镇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化亮化项目;金额:814055元;时间:2018年8月2日。
特此公告。
安徽华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8日
无为县洪巷镇旗杆村2019年路灯亮化工程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无为县洪巷镇旗杆村2019年路灯亮化工程
项目编号:WH09CG2019HW618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1月08日 17时00分00秒
开标日期:2019年11月28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 安徽中耀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县福渡镇福渡社区
中标金额:291618.0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规格型号:7米高太阳能路灯;数量150套;单价:1944.12元;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审委员会名单: 司海霞 吴昌飞 李先发 孙吉根 代宝年
招标人名称:无为县洪巷镇人民政府
地址:无为县洪巷镇洪巷街道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18855334797
招标机构名称:安徽华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巢湖市半汤路51号
项目负责人: 周工 联系电话: 13965423382
收费标准: 芜公管【2016】139号文 收费金额: 3000元
公告期限:2019年11月28日 16时49分00秒至2019年12月02日 15时49分03秒(不少于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代理机构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无为县玲珑宾馆院内 ,联系电话: 13965423382 。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芜湖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业绩及其他
废标:江苏闪电照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依据条款、法规: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条款有偏离的;处理意见:废标。
业绩:安徽中耀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项目名称:无为县洪巷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整治项目路灯采购项目;金额:405039元;签订时间:2018年1月12日。
2、项目名称:无为县洪巷镇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化亮化项目;金额:814055元;时间:2018年8月2日。
特此公告。
安徽华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