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世界银行贷款医改促进项目福建省县域医疗卫生信息化项目视频会议系统设备 | ||
品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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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
行政区域 | 福建省 | 公告时间 | 2019年12月11日 20:46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9年12月11日 | 中标日期 | 2019年12月11日 |
评审专家名单 | 详见公告正文 | ||
总中标金额 | ¥1110.72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87837882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州市鼓屏路6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87837882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福三路20号华润万象城(一区)(一期)S2#楼4层01-03、05-12、15-18办公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187679372 |
资格审查小组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其中联通系统集成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的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信证明文件中注明“复印无效”字眼,但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未提供原件,根据招标文件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b.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核对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的规定,属于无效投标。福建省智晟联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系统后台提示该公司报价低于各公司报价平均值的50%,进行预警提示,需进行价格澄清,评标委员会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供证明材料。但该公司无法提供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故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6、评标程序:6.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的规定,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福建省智晟联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投标无效处理。其余供应商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9、收费金额:6.27216万元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按照乙方在省卫健委2019-2021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比选时承诺的40%下浮费率计算。开户名: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账号:117130100100037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