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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丹徒生态环境局污染源监控中心运行维保采购结果公告

2019-12-17 来源:江苏省政府采购成交公告

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接受镇江市丹徒生态环境局的委托,于2019年12月16日就对其丹徒生态环境局污染源监控中心运行维保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协商,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 采购项目名称:丹徒生态环境局污染源监控中心运行维保
采购项目编号:ZJZCFS-(2019)单字第0111号
政府采购计划号:丹政采分散(2019)059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本次采购为镇江市丹徒生态环境局污染源监控中心运行维保采购(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协商文件第二部分项目需求)
预算金额为人民币24万元,最后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2019年12月6日在镇江市政府采购网站发布公告
四、评审(谈判)日期:2019年12月16日北京时间 14:00时
评审(谈判)地点:镇江市丹徒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江市丹徒区谷阳中大道178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第四评标室)
协商小组成员名单:何丹、何佳庆、秦晓庆
五、主要成交信息:
5.1成交供应商名称:哈尔滨悦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5.2成交供应商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兴大道162号B2栋办公单元4层410号
5.3成交金额: 小写:239000元整;大写:贰拾叁万玖仟元整。
5.4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价的100%。
5.5服务要求:
1维护期:1年。
2中标供应商具有独立完成项目、安装、调试及维护其正常运行的能力。
3中标供应商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安排不低于2名(含2名)技术人员提供驻场技术服务。
4维护期内,须确保污染源监控中心软硬件系统稳定运行,在出现设备故障,能在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抵达现场,7×24小时服务。
5培训要求:中标供应商免费提供相关技术培训,相关培训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5.6完工期:
签订合同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系统的调试工作,确保系统稳定运行。
5.7保密要求
除了以下情况外,委托方和运营方须签订保密协议,对获取的有关本合同和工程的所有资料和文件内容保密,保密期至本合同期满后十年为止:
1已经公布的或技按本合同可以其他方式公开取得的信息;
2一方以不违反保密义务的方式已经取得的信息;
3以不违反保密义务的方式从第三方取得的信息;
4按照适用法律要求披露的信息;
5为履行一方在本合同项下义务而被露的行为。
5.8要求
1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开发内容。
2符合按行业通行标准和满足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
3系统成功上线运行1个月无重大质量问题。
六、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费用4000元(人民币肆仟元整)。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镇江市丹徒生态环境局
地址:丹徒新区勤政路1号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18912808633
代理机构: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13775556177
地址:镇江市花山湾一区36幢102室
本公告公示期1天,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在此,谨对积极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表示衷心感谢!


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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