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苍梧县人民法院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于2020年2月28日就苍梧县人民法院审判大楼诉讼服务中心设备、网络设备、视频监控设备、综合布线系统建设,按规定程序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苍梧县人民法院审判大楼诉讼服务中心设备、网络设备、视频监控设备、综合布线系统建设(WZZC2020-G1-10001-YZLW)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采购内容:具体详见采购文件(附件1)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项目于2020年1月15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梧州市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四、评标日期:2020年2月28日
评标地点: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红岭大厦梧州市政务服务中心9楼(新梧州高中旁)】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方洪(组长)、梁隽、李德光、李振明、张宁(采购人代表)
定标日期:2020年3月2日
五、中标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广西湘熠旸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桂花路1号中房•翡翠湾A5号楼一层105号
中标金额:肆佰柒拾贰万贰仟元整(¥4722000.00)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品牌、厂家及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见附件2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按桂价费〔2011〕55号文件规定“货物招标”标准执行(见本项目招标文件须知41.2款)规定的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算,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伍万伍仟玖佰肆拾贰元整(¥55942.00)
六、联系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梁洁华、朱梓烨
地址: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龙湖北二路19号(东岸美墅A1)
联系电话:0774-3859935
2.采购单位名称:苍梧县人民法院
地址:梧州市龙圩区龙城路21号
联系人:黎毅华
联系电话:0774-2682349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苍梧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4-2686580
七、中标结果公告期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期限届满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苍梧县人民法院或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附件:1.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2.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品牌、厂家及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