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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漹城镇第三小学校2019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2020-03-27 来源:四川政府市级中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漹城镇第三小学校2019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5111262020000015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行政区划 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
代理机构 夹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夹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乐山市夹江县漹城街道云甘路8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牟老师、罗老师,0833-5668777
采 购 人 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漹城镇第三小学校
采购人地址 夹江县漹城街道迎春南路657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 0833-5662384;18113965093
项目联系人 牟老师、罗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0833-5668777
公告发布时间 2020-03-26 17:17
项目包个数 1
开标时间 2020-03-25 10:30
中标日期 2020-03-25 17:00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2020-03-04 17:12
总中标金额(元) 948900
中标详细内容 标的名称: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漹城镇第三小学校2019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规格型号:详见附件;数量:1;单价:948900元;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中标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乐山学乐科教设备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四川省乐山高新区南新路8号;中标金额:948900.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0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0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彭仲玉、童彬、黄穗、谭波、雷纪华(采购人代表)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1、质保及售后服务要求: (1)所有产品必须是正品原装行货,全新未拆封的。 (2)质保:按照厂家和国家相关标准质保,接到故障电话后响应时间小于2小时,4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解决故障保证运行。24个小时内故障不能排除应提供同等值的备用设备供采购人使用。 (3)软件产品必须提供三年免费维护服务。软件与设备至少要免费培训2名教师(每校)能独立规范操作。 2、验收办法: (1)验收由采购方组织,供货方配合进行: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规定及国家相关的施工规范及行业验收规范、标准执行。 (2)供货方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采购方具体配送要求交货到指定地点,20个工作日内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3)货物安装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4)供货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采购方;供货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如货物经供货方5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采购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供货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采购方,采购方还可依法追究供货方的违约责任。 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中确定。 4、交货地点:夹江县漹城镇第三小学校、夹江县甘江镇第一小学校、夹江县甘江中学校和夹江县华头镇初级中学校。(具体详见附件中招标文件第四章)
其它补充事宜 /
候选人公告链接 http://www.ccgp-sichuan.gov.cn/view/staticpags/shiji_gkzbcg/2c9240c770a225740170a4271493018c.html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的采购活动必填)  
是否协议或定点采购
行业划分 P8221
评审情况 附件
备注 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财政局监督电话:0833-5669113
PPP项目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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