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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公安局采购派出所建设视频指挥调度系统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2020-05-14 来源:四川政府市级中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公安局采购派出所建设视频指挥调度系统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5114212020000288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行政区划 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
代理机构 四川潞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仁寿县文林镇江家坝江心街60号、6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丽平,028-36223388
采 购 人 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 仁寿县文林镇仁寿大道二段
采购人联系方式 15884311129
项目联系人 肖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028-36223388
公告发布时间 2020-05-14 11:24
项目包个数 1
开标时间 2020-05-13 14:30
中标日期 2020-05-13 16:30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2020-04-22 17:32
总中标金额(元) 1467800
中标详细内容 标的名称:采购派出所建设视频指挥调度系统项目;规格型号:项;数量:1;单价:1467800元;服务要求: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2、付款方式:货物按时送达,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95%,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无息支付合同金额的5%。3、乙方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产品、辅材,应符合现行国家安全、环保标准、行业标准。4、质保期:1年(包含厂商软件最新功能实时升级服务)。5、验收方式和标准:中标人与采购人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并结合本项目验收要求进行实施。(注:为保证产品质量,在签订合同前,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部分或全部检测报告原件核查,无法按要求提供原件或报告原件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取消该单位作为本项目中标人的资格,造成招标人损失的,招标人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6、供应商的报价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货物、运输、税金、利润、管理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等。其报价为完成项目所有内容的包干价,采购人按照中标价进行结算,投标人在交付采购人验收合格使用之前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再承担任何额外费用。中标人应对自身承担的一切费用自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包含在此次中标项目资金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单位或个人索取财物。 7、中标人所提供产品为合法渠道供应的产品,若因所提供产品涉及相关的专利、商标侵权等而产生的纠纷由中标人自行负责,与采购人无关。严禁借牌、冒牌生产,凡借牌、冒牌生产的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拒付相关费用,已经支付了相关费用的,采购人有权追回。8、投标人须认真核实所有技术支持资料,并对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技术支持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中标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四川凯思商贸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仁寿县文林镇书院路二段 ;中标金额:1467800.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规定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22000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SC1402683(黄东);SC1417209(张清聪);SC1402621(张会全);SC1415505(江科);业主代表:王伟;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 2、付款方式:货物按时送达,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95%,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无息支付合同金额的5%。 3、乙方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产品、辅材,应符合现行国家安全、环保标准、行业标准。 4、质保期:1年(包含厂商软件最新功能实时升级服务)。 5、验收方式和标准:中标人与采购人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并结合本项目验收要求进行实施。(注:为保证产品质量,在签订合同前,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部分或全部检测报告原件核查,无法按要求提供原件或报告原件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取消该单位作为本项目中标人的资格,造成招标人损失的,招标人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6、供应商的报价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货物、运输、税金、利润、管理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等。其报价为完成项目所有内容的包干价,采购人按照中标价进行结算,投标人在交付采购人验收合格使用之前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再承担任何额外费用。中标人应对自身承担的一切费用自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包含在此次中标项目资金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单位或个人索取财物。 7、中标人所提供产品为合法渠道供应的产品,若因所提供产品涉及相关的专利、商标侵权等而产生的纠纷由中标人自行负责,与采购人无关。严禁借牌、冒牌生产,凡借牌、冒牌生产的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拒付相关费用,已经支付了相关费用的,采购人有权追回。 8、投标人须认真核实所有技术支持资料,并对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技术支持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其它补充事宜 (1)监督管理办公室:仁寿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28-3622-1333;地址:眉山市仁寿县文林镇金马路128号; (2)计划号:仁财采分(2020)503号。
候选人公告链接 http://www.ccgp-sichuan.gov.cn/view/staticpags/shiji_gkzbcg/2c9240ea719e7d0e0171a0ab768a03b1.html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的采购活动必填)  
是否协议或定点采购
行业划分 C3562
评审情况 附件
备注 (1)监督管理办公室:仁寿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28-3622-1333;地址:眉山市仁寿县文林镇金马路128号; (2)计划号:仁财采分(2020)503号。
PPP项目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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