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
5111012020000233 |
二、项目名称 |
四川省乐山市精神病医院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培训室LED屏采购项目(第二次)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乐山新视界弱电工程有限公司 |
供应商地址 |
乐山市市中区百禄路274号1、2楼 |
中标(成交)金额 |
199990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中标标的名称:全彩LED显示屏等;制造商家:厦门强力巨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等;规格型号: Q1.86等;数量:15.7㎡等; 单价:9500元等。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崔汉蓉(评标委员会组长)、王宁、蒋毅、张滔、饶骏(采购人代表)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按定额收取费用,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8000元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请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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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乐山市精神病医院 |
地址: |
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北段168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梅老师;联系电话:0833-2600470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宏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乐山市市中区瑞祥路一段1085号5楼9号(如家商旅酒店五楼)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833-2691455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李先生 |
电话: |
0833-2691455 |
十、附件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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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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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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