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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舆县公安局增设城区重点场所重点区域技防设施项目 中标公告

2020-07-02 来源:河南平舆县人民政府招标采购

平舆县公安局增设城区重点场所重点区域技防设施项目

中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平舆县公安局增设城区重点场所重点区域技防设施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2020-CG-G033-064

三、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3.1.基本概况:平舆县公安局增设城区重点场所重点区域技防设施项目

3.2.具体内容、数量及规格:1批视频监控设备

3.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0个工作日内供货安装完毕

3.4.质量要求:合格

3.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四、评审日期:2020年7月2日

五、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6月1日

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

1批视频监控设备(详见招标文件)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

郑州市经三路48号

1675260.00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黄新良、魏道如、陈宏、王丽坤、高智博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

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十、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驻马店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平舆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0年7月2日 至 2020年7月3日。

十一、其他: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应当由各联合体成员按以上要求共同提交质疑函。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平舆县公安局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96-5069033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建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8338537760

监督方:采 购 办

电话:0396—5027396

2020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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