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H20-210000-28712
二、项目名称:凤城市人民法院智慧庭审二期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凤城市运通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丹东凤城市凤凰城经济管理区振兴小区93-3#104-204号
中标(成交)金额:1,653,620.00元
四、 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凤城市人民法院智慧庭审二期建设项目
详见附件
五、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苏栩烨、任庆、秦忠礼、王志鹏、蔡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
代理服务费金额:22189.82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保证金退还时间:未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凤城市人民法院
地 址: 凤城市邓铁梅路79号
联系方式: 13188378228
名 称: 丹东博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丹东市振兴区花园街道立交新路13-19号
联系方式: 0415-3156799
项目联系人: 卜晓蕾
电 话: 0415-315679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供应商综合得分排名:第一名:凤城市运通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名:沈阳联宝讯通电子有限公司、第三名:沈阳欣腾达科技有限公司
确定理由:招标人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确定:凤城市运通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