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XYZFCG2020001
二、项目名称:镇海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智能化项目
三、中标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镇海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智能化项目 | 根据采购文件要求,详见报价清单 | 1 | 批 | 6703429.86 | 浙江移动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 经济开发区市心北路99号411室 | 91330000552888095Q |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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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镇海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智能化项目 | 镇海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智能化项目 | 详见报价清单 | 1 | 6703429.86 | 详见报价清单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洪奕,俞青亚,李炳尧,钟继宗,叶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货物招标费率标准收取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72627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共产党宁波市镇海区委政法委员会
地址:镇海区骆驼街道民和路569号
联系人:江少伟
联系方式:0574-892874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信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高新区万特商务中心1号2501
联系人:宁波信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
联系方式:1373843245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镇海区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金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9666
2020年07月08日
2020年08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