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
5107272020000475 |
二、项目名称 |
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人民法院"平武县法院2020年法治微电影采购项目(第二次)"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西南协拍影业成都有限公司 |
供应商地址 |
成都锦江区下东大街18-32号东方时代商城1栋5楼515室 |
中标(成交)金额 |
238000.00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服务类:名称:平武县法院2020年法治微电影 服务范围及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60天内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张学军、段利君、刘洪川(采购人代表)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采购代理费用由采购代理机构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不足5000元按5000元收取,超过5000元按标准收取。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5900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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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平武县人民法院 |
地址: |
平武县龙安镇冀安西路36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刘洪川;联系电话:0816-8822272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喜邦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 |
中国(绵阳)科技城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7栋3楼301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邹勃;联系电话:0816-6271987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田江 |
电话: |
0816-6279688 |
十、附件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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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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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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