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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应急管理局预警中心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项目单一来源成交公告

2020-10-23 来源:四川政府市级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5101122020001003
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应急管理局预警中心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成都鼎安华智慧物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177号18栋1单元2层4号
中标(成交)金额 人民币869000元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1、成都市龙泉驿区应急管理局预警中心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为了更好的开展预警工作,顺利保障预警中心系统的正常运行,特开展本次“成都市龙泉驿区应急管理局预警中心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项目”采购活动。 服务要求:(一)预警中心值守服务 1、7X24小时的全天候的值守服务 1.1提供不少于8人开展值守工作。工作内容:对接入预警中心平台系统的危化企业、公共区域发生的各类报警在规定时效内进行处置上报,并将处置结果记录归档。对接入的企业视频进行巡查,并根据巡查情况酌情进行上报。 1.2定期递交报告:预警中心工作人员需对值守信息平台中记录的各类报警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按要求递交月报、季报、半年报及年报。 1.3定期回访:每月对所有接入平台的重大危险源企业进行值守工作开展的满意度回访(非重大危险源企业每季度回访一次),收集企业反馈的相关信息后,对值守人员的服务情况进行提升和改善,提高企业满意度。 1.4接听和解答工作:对接入预警中心平台系统内的企业提供各类与平台相关的安全生产咨询服务。 1.5其他:成都市龙泉驿区应急管理局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内容。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年。 服务标准:1、系统运维机构负责龙泉驿区安全生产预警系统平台24小时预警值守、视频巡查、预警信息反馈确认、事故处置辅助支持、以及将重大预警信息及时报告区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对监控值守记录进行归档保存和定期统计分析;负责指导接入企业安装、使用、维护和管理安全生产预警系统终端设施设备,定期做好回访巡查服务;负责安全生产预警系统和终端接入设施设备运行维护。 2、供应商是预警信息系统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负责安全生产预警系统终端预警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维护和管理,保障数据信息正常传输;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安排专人预警值守,及时发现、确认、报告、处置预警信息,并做好记录留存备查;负责分析事故预警信息原因、教训,制定相应的措施方法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概率。 3、系统运维机构与接入单位按照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以及建设项目安全评价专篇规定的安全参数科学设定监控点的温度、压力、液压、浓度、流量等预警值。 4、系统运维机构工作人员实施接入工作和回访巡查时,应主动出示工作证、服务卡,明确告知相关事项,自觉接受接入单位和属地安监部门的服务质量监督。系统运维机构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预警系统接入安全、运行维护、预警值守、视频巡查、信息处置、应急报告等各项管理规程和制度。对监测到安全生产预警系统发出的预警信息或在视频巡查中发现问题、隐患的,应及时与接入单位联系,查验接入单位预警信息接收情况,跟踪确认预警事件性质和处置情况,同时报告属地应急管理部门,并做好记录存档。 5、系统运维机构应建立健全预警信息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对监测数据、预警信息、音频视频、图文资料、处置情况等进行分类收集、整理、存档,对重大预警信息按照“一事一档”的原则建档,并定期做好统计分析、风险预警和风险评估报告。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杨新宇(组长)、朱晶明、付奎(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规定,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人民币13035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备案号:(2020)1525号;2、财政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28-84636986;3、若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4、本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87万元。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成都市龙泉驿区应急管理局
地址: 成都市龙泉驿区北泉路777号(政务中心)
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老师;联系电话:028-848580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龙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街道龙都南路537号10层10-05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云;联系电话:028-848825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女士
电话: 028-84882525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附件
2.评审文件: 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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