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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科技法庭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2020-11-26 来源:四川政府市级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5101852020000954
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科技法庭系统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包件1:北京华夏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包件2:共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包件1: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3号院6号楼5层101 ;包件2: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98号18幢111-1室
中标(成交)金额 包件1:414000元;包件2:168400元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货物类:包件1:核心产品:数字庭审主机;品牌:华夏电通;规格型号:CHNSYS-HMCP2000; 数量:3; 单价:82000元;包件2:核心产品:互联网庭审系统;品牌:共道;规格型号:智慧庭审系统V2.0;数量:1;单价:40000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韩勇(组长)、何梁柱、王谨、吕静、陈诚(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本招标文件特别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各包件(若有)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以各包件最高限价为计算基数,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下浮1.5%收取。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包件1:6750元;包件2:255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备案号:(2020)1213号,采购品目:视频会议系统设备,财政监督电话:028-8282964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2、根据《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内容详见文件附件“成财采〔2019〕17号”)。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同时规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依据《四川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所称较大数额的罚款,非经营活动中公民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2000元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2万元以上;对在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5万元以上。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标准低于前款规定的,从其规定。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韵路8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白老师;联系电话:028-852134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正汇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吉泰路666号1栋9层8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28-671718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乔先生
电话: 028-6717186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附件
2.评审文件: 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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