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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富馨佳苑小区及福康小区一期二期消防维保服务采购合同

2020-12-07 来源:山东烟台市采购合同
采购项目名称 通用富馨佳苑小区及福康小区一期二期消防维保服务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 SDGP370698202002000316
采购人名称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古现街道办事处
中标或成交供应商 山东省保安器材有限公司
合同内容

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编号: SDGP370698202002000316

项目名称: 通用富馨佳苑小区 消防维保服务采购

 

 

 

 

 

 

甲方: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古现街道办事处

 

 

乙方: 山东省保安器材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20年12月1日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古现街道办事处 的 通用富馨佳苑小区及福康小区一期二期消防维保服务采购 由 山东文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以 SDGP370698202002000316 号招标文件在国内以 公开招标 方式进行采购。经评委确定 山东省保安器材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为第 A 包的中标单位。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合同文件

本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1)补充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

(4)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

2、合同范围

包括:消防设备、设施常规/临时维修保养、系统维护(包括但不限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通风及防排烟系统、室内消火栓、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牌)等。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3、中标单位提供的服务应满足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所记载的实质性要求,并应附有此类服务完整、详细的技术资料和说明文件。中标单位提供的服务必须按照国家的标准规范。

4、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金额 :

(小写):¥ 386720.00

(大写):人民币 叁拾捌万陆仟柒佰贰拾元整

2.2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六个月支付合同价款的 25%,合同签订后一年支付合同价款的 50%,合同签订后一年半支付合同价款的 75%,最后一次付款于维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 1 个月内无息付清。

 

5、 维修保养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交付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6、服务响应时间:维护人员在接到通知后的6小时内必须到场维修维护,特殊情况可能造成延误的须提前通知招标人工程部,并征得同意。如涉及大型维修工作,中标单位将尽量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单位在工作时间、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进行紧急或非紧急维修工作,不得另外收费。重大故障如消防报警主机报警或联动,突发重大事件维护人员在接到通知后的3小时内必须到场维修维护。

7、服务要求

7.1保证甲方原有消防设备、设施完整可靠,运行正常,符合国家和地方消防技术规范和标准。

7.2对重大和应急事件,乙方应于每日工作时间随时听从甲方或者物业管理公司召唤,立即派人到现场处理。

7.3制定详细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计划(包含维保内容及相关人员配备情况),以甲方提供消防项目内容为准,分为月、季度、半年、一年全面维修和保养。

7.4应提供消防维修、维护、保养计划书,并由甲方确认。

7.5同心协力配合甲方管理工作,消防系统设施管理提高档次。

7.6按甲方指定日期及时间,派出保养技术人员对合同设备进行巡检、维保工作。维保人须接受甲方工程部或物业公司管理。

7.7维护人员在接到通知后的6小时内必须到场维修维护,特殊情况可能造成延误的须提前通知招标人工程部,并征得同意。如涉及大型维修工作,乙方将尽量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工作时间、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进行紧急或非紧急维修工作,不得另外收费。重大故障如消防报警主机报警或联动,突发重大事件维护人员在接到通知后的3小时内必须到场维修维护。

7.8在维修维护过程中,提供的设备、材料等,乙方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书,乙方须填写材料认证单,如果甲方要求还须提供样品,由于上述材料设备的质量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不合格,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返工的费用。

7.9在保养时,如发现消防设备无法满足正常使用且须修理与更换,应及时进行修理或更换。

7.10负责保持维保后设备房间及各设备区间的清洁卫生。

7.11维修之隐蔽工程必须经过甲方维护管理代表的检查验收签字后方可隐蔽。

7.12做好维护日志,当月28日申报所有维护的项目、内容及地点,并将所使用的材料种类规格报甲方维护管理负责人。

7.13对于维护中甲方及使用部门提出的方案及维护时间的调整,合理组织维护,使工程连续、顺利的进行。

7.14向甲方提交维修保养方案及组织方案、工程质量自检情况、系统检测情况。

7.15按操作规程及甲方的要求维修维护,按照国家的标准规范进行验收,并接受甲方代表的监督,并为甲方的监督检查提供方便。维修维护方案及维修维护计划必须符合甲方代表的要求。

7.16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总报价一次性包死(如:不可抗力、设备设施过期、自然老化、第三方责任人等,更换或维修的相应费用由甲方协调责任方支付),其他维修保养期限内发生所有消防设施设备(包括灭火器换药)等所有费用由维保单位负责。

7.17维修保养期限到期后,维保单位须保证所有消防器材等完好无损且运行正常,招标人将邀请物业管理公司及第三方验收机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才能实现交接。

7.18维修保养期间,维保单位须提供技术培训服务(至少培训4名物业人员熟知电路、管路、消防设施、控制台操作等相关知识,确保每人都会自行操作)、传帮带和远程指导的问题,技术性能确保、故障排除要及时,因维保单位指导不力出现的问题,应由维保单位负责。

7.19中标单位须协助招标人做好原有消防系统消防维保费用事宜的对接工作。

7.20消防系统中各子系统的服务范围

对公司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排烟系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以及其它相关设备、设施,除了按消防部门规定的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一般要求外其他要求: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①对火灾报警系统作定期检查和试验。

a.对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各功能进行试验。

b.采用专用检测仪器分期分批试验探测器的动作及确认灯、报警信息显示。

c.每年对电源进行1-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试验。

②对消防系统联动设备作定期检查和试验。

a.每年对自动消防喷淋控制设备做消防联动试验两次。

b.每年对火灾事故广播进行消防联动试验两次。

c.每年对电梯进行强制停于首层消防联动试验两次。

d.每年对消防通讯设备在消防控制室进行对讲通话试验两次。

③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控制线路及联动线路的故障进行维修。

④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故障进行维修。

⑤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消防通讯线路、消防主机电源检查及消防主机接地线路的故障的检查及维修。

(2)消火栓系统

①每月对消防泵进行启动运转试验,并对消防泵进行消火栓按钮联动启泵试验。

②每月对系统上所有的控制阀门进行检查,保证控制阀门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③每月对消火栓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④每半年对室内消火栓箱内的水枪、水带等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用户。

⑤每年对水泵接合器的接口及附件进行检查。

⑥每年抽查消火栓的出水情况对重点部位的消火栓每年进行出水检查。

⑦对消防水管道定期检查,出现的泄漏缺陷随时处理。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①每月对水源控制阀、报警阀组进行检查,保证系统各种阀门处于工作状态。

②每月对电磁阀作启动试验一次,动作失常时及时更换。

③每月对喷头进行外观检查,发现有不正常的喷头及时更换,当喷头上有异物时及时清除。

④每季度对湿式报警阀旁的放水试验阀进行泄水试验,验证湿式报警阀的供水能力。

⑤每半年利用末端试水装置对水流指示器进行试验。

⑥每年对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及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消防储水位及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压力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气体灭火系统

①检查保养气体控制屏,保证正常运行。

②检测气瓶的压力是否达到规范要求,有无泄漏现象,对不能满足压力要求的及时充气。

③检查试验手动和自动放气装置是否正常。

④模拟自动报警系统中的烟、温感探测器同时动作, 检查气瓶的电磁阀是否动作, 控制屏是否有放气信号,警铃、蜂鸣器是否动作。

⑤每月检测控制屏的功能情况、气瓶压力是否正常。

⑥每季度检查试验手动和自动放气装置。

⑦每季度模拟进行烟、温感探测器动作,是否有放气信号,警铃、蜂鸣器是否动作灵敏。

(5)排烟系统

①每月检查送风、排烟机房工作环境以及送风机、排烟机、电源控制柜、送风阀、排烟阀等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②每半年手动或自动打开排烟阀、启/停送风机、排烟机查看其性能。

③每半年手动或自动方式关闭空调通风系统、电动防火阀试验,检查其性能。

(6)应急照明疏散指示

①每周检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重要场所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处于正常完好使用状态。

②每月试验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灯切断电源后是否能正常工作。

8、项目管理

乙方要指定一人全权负责该项目的服务和技术内容。每一项目实施必须由相关负责人现场管理。在项目实施阶段验收时,相关负责人必须配合。

9、分包与转让

(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并成为合同的一部分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除了合同各方共同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10、乙方应在甲方指定地点负责向甲方提供本项目设备操作培训,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设备的规范操作、设备操作注意事项、设备事故的紧急防护及常见故障排除等内容的培训,并保证甲方的管理人员能够熟练的掌握相关的操作技能。

11、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2、违约条款

乙方不履行合同或履行该合同不符合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及时提供服务,每延迟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1%支付违约金。如果乙方的服务进度严重拖后,已经影响到正常完成施工任务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或者调整承包范围,将部分服务内容另行发包,且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乙方若出现其它违约行为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每天应按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2)在维修保养期限内,如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如:不能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如正常情况下维护人员在接到通知后的6小时内不能到场维修维护等,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次。

(3)乙方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予以赔偿。

(4)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仍应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甲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就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5)未按照约定进行维修、保养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次。

(6)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13、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5天内提供相应证明。未履行完合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但确定为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免予承担责任。

14、争议的解决方式

(1)在解释或者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出现疑问或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

(2)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3)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

15、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并经监证方认可后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6、本合同一式七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山东文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评审中心各执一份。

甲 方:烟台开发区古现街道办事处 乙方:山东省保安器材有限公司

名称:(盖章) 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农行济南杆石桥支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15111601040005408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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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署时间 2020-12-07 15:4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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