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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成都市公安局新津区分局执法视音频存储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成交公告

2020-12-18 来源:四川政府市级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5101322020000766
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成都市公安局新津区分局执法视音频存储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成都盈诺维信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西马道街17号
中标(成交)金额 640000元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货物类:1.品牌(如有)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规格型号:2288H V5 数量:1台 单价:6.00万元; 2.品牌(如有)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规格型号:Oceanstor9000 V5 数量:1套(3台) 单价:58.00万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王爱君、周胜利、徐宁(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基数,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支付。收取方式:现金或转账。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1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资金已落实;2、资金计划编号 0011021。3、监督单位:新津区财政局,电话:028-82520054。4、供应商信用融资: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附件“川财采[2018]123号”)。 (2)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3)新津县财政局制定了《新津县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试行)》 (新财政〔2019〕21 号);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成财采[2019]17号”)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5、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5 万元及以上。(3)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6、本采购项目落实相关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7、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成都市公安局新津区分局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正西街53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28-825102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中创正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天晖路360号晶科1号1713-1714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28-870714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女士
电话: 028-87071415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附件
2.评审文件: 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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