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
5111232020000497 |
二、项目名称 |
犍为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信息化设备(含科技法庭)采购项目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第1包:四川鑫乐智能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
供应商地址 |
乐山市中区嘉定北路169号2幢2楼1号 |
中标(成交)金额 |
349300元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产品名称或服务内容:诉讼服务中心信息化设备(含科技法庭)采购项目、小计:349300元、合计:349300元。主要产品明细详见其报价明细表。服务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工作。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赵春生、王文俊、胡刚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0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0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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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犍为县人民法院 |
地址: |
犍为县玉津镇天生园街18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0833-4256096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 |
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犍为县文体中心档案馆四楼)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乔先生;联系电话:0833-4228705、4266355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刘女士 |
电话: |
0833-4256096 |
十、附件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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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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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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