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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山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屏山县行政中心外墙亮化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谈判成交公告

2021-02-01 来源:四川政府市级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5115292021000010
二、项目名称
屏山县行政中心外墙亮化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屏山县宇客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屏山县地税局二楼
中标(成交)金额 297000元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LED线条灯:品牌:智胜鑫源;规格型号:15W/m/3000K/24V;数量:2298;单价:9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王琴、刘敏、蔡岷(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1.本项目招标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2.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2002年10月15日《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取(不足6000元按6000元收取)。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78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计划编号:sczc602001-20210001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屏山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
地址: 屏山县行政中心1号楼4楼
联系方式: 联系人:钟先生;联系电话:138909796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博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屏山县屏山镇百合小区6幢
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女士;联系电话:180081068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钟刚
电话: 1389097961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附件
2.评审文件: 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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