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鸠江区天眼公共视频监控建设中标结果公告

2021-03-03 来源:芜湖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

 

鸠江区天眼公共视频监控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WH15CG2020FW9200

二、项目名称: 鸠江区天眼公共视频监控建设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北京路10号电信大楼

中标金额:749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鸠江区天眼公共视频监控建设

服务范围: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三年

服务标准: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胡珊珊、曹亚男、汪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执行。

收费金额:8988.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单一来源。

2、中标单位业绩:无。

3、无效投标单位情况:无。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城市之光B2地块二期12#楼A座301室,联系电话:18119883287。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共产党芜湖市鸠江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政府院内

联系方式:0553-58648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666号3幢研发车间5层

联系方式:181965751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18196575162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鸠江区天眼公共视频监控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WH15CG2020FW9200

二、项目名称: 鸠江区天眼公共视频监控建设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北京路10号电信大楼

中标金额:749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鸠江区天眼公共视频监控建设

服务范围: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三年

服务标准: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胡珊珊、曹亚男、汪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执行。

收费金额:8988.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单一来源。

2、中标单位业绩:无。

3、无效投标单位情况:无。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城市之光B2地块二期12#楼A座301室,联系电话:18119883287。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共产党芜湖市鸠江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政府院内

联系方式:0553-58648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666号3幢研发车间5层

联系方式:181965751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18196575162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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