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
5116222021000072 |
二、项目名称 |
四川省广安市武胜县文化中心武胜县歌曲创作、演唱及MV 拍摄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北京中视星光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供应商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常通路3号院2号楼8层2单元9005 |
中标(成交)金额 |
826000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服务类: 名称:武胜县歌曲创作、演唱及MV 拍摄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服务范围:武胜县歌曲创作、演唱及MV 拍摄服务 服务要求:1.采购方在商业宣传、广告发布等方面需要使用供应商姓名、肖像的,不视为侵犯供应商权利,供应商不得提出权利要求。需要供应商出席现场、录制广告等方式参与的,供应商应当积极配合。 2.歌曲、录音录像制品需要进行版权、商标登记、出版物登记等行政审批手续的,供应商应当全力协助。MV制作完成后,其所有版权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有任何宣传和发布等行为。 3.从创作到成品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在中标金额里面,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4.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双方协商解决。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至2021年7月15日前完成 服务标准: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行业规定、技术规范和要求、《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与政府采购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李友谊(采购人代表)、张斯亮(组长)、谭利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13050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监督管理办公室:武胜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26-6231553; 采购计划号:202102015; 供应商严禁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信用融资: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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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武胜县文化中心 |
地址: |
四川省广安市武胜县沿口镇印山街258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826-6660221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协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48号西城国际506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魏先生;联系电话:028-87517136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魏先生 |
电话: |
028-87517136 |
十、附件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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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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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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