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
5133222021000039 |
二、项目名称 |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泸定县公安局泸桥派出所技防设备改造升级项目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四川铭科沃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
供应商地址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盛邦街88号8栋17楼28号 |
中标(成交)金额 |
320,000.00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货物类:专用主机等;品牌:海康威视等;规格型号:DS-GNF9HS04L-H4等; 数量:4台等; 单价:19000.00元等。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王妍琳(组长)、黄登勇、白洪铭(采购人代表)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定额5500元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向招标代理公司一次性支付代理服务费。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5500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一、本项目情况:1、采购计划号:泸财采函 (2021〕8号;2、预算金额:37.52125万元。二、监督管理部门:泸定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36-3123065,地址:甘孜藏族自治州泸定县泸桥镇红军路266号。 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四: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五、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重大违法记录,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为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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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泸定县公安局 |
地址: |
泸定县公安局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白老师;联系电话:0836-3126055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信联政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19号1栋1单元2003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28-85975505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王先生 |
电话: |
028-85975505 |
十、附件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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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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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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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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